三、各地区要在去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认真做好燃气厂站和销售网点安全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加强对燃气企业执行《
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或停业。各地区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积极建立周转瓶供气、物流配送和品牌经营制度,要严肃查处充装过期瓶、其它企业周转瓶以及向非法经营者提供气源等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程序的企业,对多次违规者要坚决清出市场。
四、今年二季度,全省共有10343项在建工程落实了施工安全评价,评价覆盖率为80%;竣工评价:优良率为15.7%,合格为83.6%,不合格率为0.6%;阶段评价:优良率为10.4%,合格率为88.3%,不合格率为1.3%,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评审表明,大部分地区已较好地执行了施工安全评价制度,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比较规范,但村镇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仍然十分薄弱,并存在不少问题。经省检查组抽查,共有11个地区19项在建工程评价不合格。为保证施工安全评价工作的严肃性,省建设厅决定对省检查组抽查评价不合格工程和各地区第二季度竣工安全评价、阶段安全评价不合格工程予以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并将通报批评名单记录在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各地区要对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和重点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受通报批评的项目,如因整改不力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省建设厅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目前已转入建筑施工和燃气供应的高峰季节,各地区(部门)要密切注意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在国庆节、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要对地处闹市、临街等人流密集的在建工程组织巡查,防止发生倒塌、高空坠物、燃气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塔吊、钢井架、脚手架、电梯井、洞口等部位的安全设施及防火、防触电措施的检查,做好各类事故的防范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慎防人心浮动、麻痹大意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工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各类违规指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燃气经营企业和自供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前燃气设施检查和维护,加强节日期间巡查和抢修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供气;同时,要针对第四季度燃气用气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