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费函[2003]140号 2003年10月10日)
陕西金盾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延长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陕电消检字[2003]003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试行标准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预防和减少城市及人口密集场所电气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意你公司在接受服务对象委托,为其提供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时继续收取服务费。
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自愿有偿原则,你公司在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时应与委托人签订责权明确的委托协议书,严格按业务规范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为:按被检场所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