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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关于在困难企业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关于在困难企业中
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津劳咨[2003]023号)


各控股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为了做好国有困难企业的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工作,本中心将于2003年11月1~30日开展困难企业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再就业政策咨询;
  (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三)工资政策咨询;
  (四)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六)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二、服务形式
  (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讲座。对象为困难企业的厂长、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会人员、职工。目的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劳动保障法制观念,切实作到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再就业政策讲座。主要是:
  1、举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服务型企业的就业扶持政策;
  2、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3、4050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4、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促进政策等。
  (三)企业改制政策讲座。主要是:
  1、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
  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中的劳动保障政策;
  3、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等经营机制改革的劳动保障政策等。
  三、免费服务
  1、困难企业自行组织有关讲座、答疑专场,通过本中心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讲座、答疑的,咨询费全部由中心支付,无须困难企业负担。
  2、困难企业报名参加本中心举办的有关讲座、答疑专场的,困难企业的厂长、经理、劳资干部参加,免收由本中心应当收取的所有费用。
  四、望各控股集团公司见本通知后,积极予以配合,协同本中心一起为困难企业提供最积极、最优质的咨询服务。
  联系人:崔红军、王红颖
  联系电话:23113931
  传真电话:23127059

                          二00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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