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
广西壮医医院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复函
(桂价格字[2003]343号 2003年10月13日)
广西壮医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制定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请示》悉。按照我局《关于医疗单位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管理的通知》(桂价工字[1999]049号)和《
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32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成本费用,现就你单位生产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复函如下:
一、同意武打将军酒(100ml)、黄花参肝舒茶(4g*18袋)的零售价格分别为13.90元/瓶和16.40元/盒。
二、你单位要加强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管理,健全制剂室的财务制度,建立分品种的价格台帐;严格按核定的价格执行,不得提高;若因成本、费用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调整价格的,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