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邕宁县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
(桂价格字[2003]344号 2003年10月13日)
南宁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邕宁县城市供水价格的请示》(南价报[2003]23号)悉。近几年邕宁县自来水公司为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相继投入资金进行新的供水设施建设和对原有的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致使企业负债增加,供水成本上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城市供水价格的有关规定,为了补偿供水企业合理的成本支出,增强企业还贷能力,同时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邕宁县城市供水价格,具体标准详见附表。调整后的城市供水价格从2003年11月份水表抄见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