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管理机构基本建设口,包括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中用于社会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支出。
(二)公共事业发展类,包括用于促进各项社会公共和公益事业发展的补助支出。具体分为10个口:
1、农业事业口,包括用于农业行业管理及农业服务机构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2、教育事业口,包括用于发展各类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广播电视教育等事业专项支出。
3、科学事业口,包括用于科研机构运行、科研条件改善以及科研管理、科技交流合作和科普活动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4、卫生事业口,包括用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防疫灭病、疾病控制等专项支出。
5、人口与计划生育口,包括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手术费、购置避孕药具、设备等专项支出。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口,包括用于食品、药品、药械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7、文体宣传广播事业口,包括用于文艺团体机构、场所、文化设施、文物保护开发、体育、电台、电视台及报刊图书出版机构等事业专项补助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支出。
8、旅游事业口,包括用于旅游事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补助支出。
9、公益类基建口,包括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中投入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类设施的建设性专项支出。
10、其他事业口,包括用于地震监测预防、海洋及国土管理、地勘、地质、档案管理等项事业的专项补助支出。
(三)社会保障类,包括用于对面临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补助支出,具体分为3个口:
1、劳动和社会保障口,包括用于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下岗再就业补助、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补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专项支出。
2、民政口,包括对优抚单位和优抚对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济及社会福利救济等方面专项支出。
3、公费医疗及医疗保险口,包括直接拨付医疗保险机构和省直单位的公费医疗专项补助经费以及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体系专项补助等。
(四)经济建设类,包括用于投入第一、二、三产业等生产领域、促进经济发展的补助支出。具体分为11个口:
1、农村农业口,包括用于农林牧水利方面建设性、开发性、保护性等农业生产性专项支出。
2、经济调控口,包括用于工业生产领域的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贴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改善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3、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口,包括用于支持信息产业发展和电子政务建设的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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