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全国人大《建筑法》执法检查中提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全国人大《建筑法》
执法检查中提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豫建建[2003]87号)


各省辖市建委:
  2003年8月28日至9月3日,在李铁映副委员长的率领下,全国人大《建筑法》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建筑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贯彻实施《建筑法》有关情况汇报后,分成两个组赴许昌、周口、开封、郑州、洛阳、南阳六市实地检查了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并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招标中介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座谈会,从多方面深入了解我省贯彻实施《建筑法》的情况,在肯定我省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省在贯彻实施《建筑法》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省政府专门召开了省长办公会加以研究。为了抓好整改,全面加强我省依法治建的力度,经研究,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建筑法》执法力度
  当前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全省建设工程量大面广,涉及到的单位和人员众多,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任务担当繁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建筑法》的执法力度。针对全国人大检查中提出的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拖欠工程款严重,工程监管不到位,施工许可、资质管理执法不严以及建筑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等方面的问题,凡是检查中对各市有反馈意见的,各市要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没有提出问题和未检查到的市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法》的宣传,提高守法自觉性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保证。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市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宣传贯彻《建筑法》的力度,要把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者和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等与《建筑法》贯彻执行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宣传,使他们切实提高对《建筑法》的认识和熟知程度,增强遵守《建筑法》的自觉性,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治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