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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2004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2004年重要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深圳不发):
  9月27日商务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了《200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公布了《2004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和《2004年棕榈油、菜子油、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细则》,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04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见商务部网站 www.mofcom.gov.cn “政策发布”,发改委网站 www.sdpc.gov.cn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会同发改委管理,其中植物油(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羊毛、毛条关税配额由商务部管理、粮食(小麦、玉米、大米)和棉花关税配额由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管理。我厅作为商务部授权单位负责相应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为做好明年重要农产品关税配额申报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年起国家对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进行重大调整,使用统一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不再区分“A、B证”。除羊毛和毛条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外,其余所有配额计划年初一次性发放到企业。
  二、加工贸易农产品关税配额的分配方法和申领条件进重大调整,除羊毛、毛条仍按今年做法不变外,粮、棉、油、糖配额分配由过去凭《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领取“B类”配额证改为列入年度计划,一次性发放配额证,领证后报批合同和《批准证》。
  三、我省的植物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我厅负责管理,并负责受理企业的配额计划申请、审核、上报和配额证发放。粮食、棉花关税配额由省计委负责。
  四、根据商务部的有关公告,10月30日以前我厅负责受理有关企业的进口申请(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除外)。企业的计划申请经审核、平衡后,我厅将于11月30日以前将统一综合上报商务部。
  五、我厅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工作由加工贸易处牵头,会同计财处共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贸易进口和各类企业(国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由加工贸易处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国内企业一般贸易进口由计财处受理企业申请。我厅关税配额网络管理系统设在加工贸易处,并负责上报、调整、变更和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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