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同意
延长G210线綦江北渡至珠滩段公路试收费年限的批复
(渝交委[2003]334号 2003年9月28日)
綦江县交通局、物价局:
你们联合上报的《关于重庆綦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綦江收费站)延长试收费期的请示》(綦价发[2003]9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2001年10月重庆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以渝价[2001]730号文批准G210线綦江北渡至珠滩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试收费期从2001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4日。现由于北渡桥的危桥加固和綦江齿轮厂改线路段未实施,全线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使工程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无法进行,正式收费审批手续不能如期按程序完善,而目前试收费期即将到期。因此,经研究我们同意延长G210线綦江北渡至珠滩段公路试收费时间至200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