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沙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沙地区发展规划》已于2003年7月9日经市政府批准。根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
二十五条“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南沙地区发展规划》属广州市的分区规划,是指导南沙地区总体发展战略、方针、定位的纲要性文件,也是指导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下一层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二、南沙地区规划范围为:北起沙湾水道,南至21涌以南约6.6公里的珠江入海口,西以洪奇沥水道为界,东至珠江入海主航道虎门水道-狮子洋,面积约797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575平方公里。按环境容量预测,规划居住人口控制在100万。南沙地区规划的核心范围是南沙开发区范围:北起黄阁镇和横沥镇(含灵山镇东南角约15平方公里的用地),南至21涌以南约6.6公里的珠江入海口,西以洪奇沥水道为界,东至珠江入海主航道虎门水道-狮子洋,面积约536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330平方公里。按环境容量预测,规划居住人口控制在60万人。
三、南沙地区的发展定位为以发展现代物流业、临港工业和资讯产业为重点,以现代化基础设施为突破口,以优质社会化功能服务为依托,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建设现代化物流中心;建设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环境污染小并以港口为依托的现代化临港工业基地,使南沙成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产业布局合理、经济辐射能力强、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环境优美、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生态型海滨新城。
四、南沙地区的对外交通是由高快速路、铁路、轨道交通和港口形成的综合交通体系。南北方向由西部快速干线、中部(或南部)快速干线、东部快速干线、京珠高速公路(东线)、南沙大道、地铁3号线、疏港铁路等7条对外交通动脉实现南沙地区向北的客、货运运输需求;国际客运港和龙穴岛深水港实现南沙地区向南面向海洋的客、货集疏运需求。东西方向由珠江三角洲南环线(高速路)、榄核-黄沙快速路、京珠-虎门高速路、南珠快速路、万龙快速路和新龙快速路及疏港铁路(东西线)等7条交通动脉实现南沙地区与东珠江口东西两翼地区的连接。上述“7纵7横”的对外交通网络使南沙地区成为连接南北、横贯东西的珠江三角洲交通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