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管国税机关应认真分析纳税人报送资料的合理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并按规定建立《亏损及亏损弥补管理台帐》(表式同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三)。通过《亏损及亏损弥补管理台帐》加强与企业年度申报有关亏损与弥补数据的核对,加强申报管理。
3、自查或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1)纳税人发生自查补报以前年度应纳税款事项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纳税人自查补报的《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有关项目调整《亏损及亏损弥补管理台帐》,并按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2)税务机关查增纳税人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凡涉及以前年度亏损及已弥补亏损额的,应按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亏损及亏损弥补管理台帐》,并按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3)应纳税款的计算。被查年度查增所得额+被查年度原申报亏损额(“-”表示)+被查年度已被弥补的亏损额(“+”表示)<0,如属于税务机关查补的,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六十四条的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属于企业自查的,仅调整《亏损及亏损弥补管理台帐》。
如果某被查年度查增所得额+被查年度原申报亏损额(“-”表示)+被查年度已被弥补的亏损额(“+”表示)>0,则就该数值计算补税并加收滞纳金。如属于税务机关查补的,还应按规定计算补缴罚款。
(六)固定资产修理费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装修)支出,由纳税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金融保险企业的办公楼、营业厅一次装修工程支出在10万元以上的,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装修工程的合同或协议、预决算报告及工程价款结算情况、支付凭证。
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和检查。
(七)汇总纳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可由分行(分公司)统一计算调剂使用。分行(分公司)应在次年2月底前向省级国税机关报送调剂使用的范围及分配额度,由省级国税机关下达各地执行。
(八)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5年内,其广告支出可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