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系统落实
省委10项利民行动的紧急通知
(黑建办[2003]15号 2003年10月10日)
各地市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办、处、中心)、城管局、规划局:
10月9日省委召开了第五次中心组学习报告会,法棠书记已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做了部署,要求要紧紧围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这一主题,确定当前重点开展10项利民行动,办好33件实事。其中涉及建设系统的有5项,内容为:(1)三年基本解决大中城市供水难问题(供水管网改造、水源建设);(2)开展大中城市供热改革,基本解决大中城市供暖难的问题;(3)三年基本完成大中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4)初步建立大中城市廉租住房供应保障体系;(5)进一步办好市政110,包括供水、供热、煤气、道路,并逐步推广到房产、工程质量等。为认真落实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建设系统5项利民实事落到实处,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向地市党委和政府进行汇报,由当地政府按照5项利民实事所涉及的内容分别确定好这五项行动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参办单位、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