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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规划纲要》的通知
(津党办发[2003]23号)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规划纲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十月十八日

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规划纲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创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劳动就业社会环境,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现制定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兼顾,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坚持用积极的态度、发展的办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城乡就业并举,扩大内需和扩大开放拉动就业并举,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和政府促进并举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积极开发和合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总体目标:2003年,新增劳动就业岗位16万个,实现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多于新增下岗事业人员数量;2004年,新增劳动就业岗位20万个,实现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多于新增劳动力和新增下岗失业人员数量;2005年,新增劳动就业岗位25万个,使新增劳动力、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务工人员有较为宽松的就业环境。三年中,共新增劳动就业岗位61万个,分流安置34万下岗失业人员,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20万人,依法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把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根本途径,增加就业岗位总量
  围绕大力发展海河经济,建设服务型经济带、文化带和景观带,大力发展以新兴、传统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石油化工、海洋化工基地和现代国际物流中心,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围绕大力发展优势产业,进行新一轮嫁接改造调整,建设面向世界的加工制造基地,进一步拓展就业空间。围绕大力发展区县经济,形成多元化发展、多极增长的格局,不断挖掘就业潜力,广开就业门路。围绕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其扩大就业、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发展技术输出、劳务输出,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带动劳动力就业。
  (二)通过多种政策措施引导支持组织再就业,安置现有下岗人员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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