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非典防治值班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03]124号)
各市非典防治办公室,省级各单位:
10月9日全国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的非典预防工作。按国务院要求各地重新启动非典预防指挥协调机构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现就我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省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非典办)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省非典办办公地点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省府大楼1号楼2118室),联系电话:0571—87052970、87052971;夜间值班电话:87052971;传真:0571-87052972。
2.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立即恢复启动非典预防指挥协调机构,并与省非典办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同时督促所属县(市、区)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