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
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市政府确定,在因特网上设立各部门负责人公开信箱,并从2003年11月起,受理社会各界和公众通过因特网向市政府各部门发送的电子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市政府在网上设立部门负责人公开信箱,旨在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不断拓宽各县(市)区、各部门与社会各界联系的渠道,更直接地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更好地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工作职责
(一)受、办理社会各界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本部门或本单位负责处理的问题并负责答复。
(二)对网上信件反映的涉及多个部门或责任不清的问题,及时转报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处理。
(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办理情况由承办部门直接答复来件人。
三、工作程序
(一)各部门每天要定时上网接收,并详细准确登记。
(二)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属于政策明确规定的问题,应即时或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要在7日内处理并答复来件人。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的,要主动说明原因。
(三)各部门要定期对网上来件进行综合分析,对信件所反映的重大、敏感性或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社情民意,要及时呈报本部门领导,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四)每月5日前,各部门要将上一个月本部门网上信件受、处理情况通过计算机网络报市政府办公厅(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
四、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负责人公开信箱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安排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熟悉政府及本部门的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定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及时受、处理网上来信。
(二)为方便公众发送,市信息中心将在今年10月下旬改版后的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网址:http://www.jinan.gov.cn)的主页上设立“市长信箱”专栏,用户访问市政府信息公众网时,可通过该专栏随时向“市长信箱”和各部门负责人信箱发送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