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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怀化市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和农网改造还贷加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怀化市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乡
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和农网改造还贷加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03]205号 2003年10月21日)


怀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怀化市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和农网改造还贷加价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怀化市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区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同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548元。
  二、为了解决农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问题,同意将市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6分钱,全部用于农网改造还本付息。调整后的各类用电销售电价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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