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解困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
再就业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津解再发[2003]2号)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再就业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精神,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随时掌握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动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再就业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1、市再就业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成员等20个部门(名单附后)组成,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区县也要建立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建立并逐步完善再就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监督举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考核表彰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情况,统一协调各部门行动,指导推动全市再就业工作。
3、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建立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月报制度
1、各单位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分别报送相关报表,每月5日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填报报表的同时,须附工作情况分析。
2、各单位要建立基础台帐和本系统的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掌握进度,做到数字清,情况明。
3、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时、保质报送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按月将各单位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各项再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再就业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通过环环紧扣、扎实有效的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使再就业工作真正做到组织落实、政策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