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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新综合大楼病床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自治区
人民医院门诊新综合大楼病床收费标准的通知
(桂价费字[2003]377号 2003年11月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新综合大楼病床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制定医院病床位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新综合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按附表规定执行。
病房内如使用空调时,可按桂价费字[2002]346号文件规定加收空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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