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推进价格信息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杭价综[2003]266号)
局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推进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杭州价格网”二级门户网站有关价格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践“执政为民”,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信息化管理责任制
根据信息化工作要求,实施我局信息化建设管理责任制。局长总负责,副局长分工负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各职能处室应指定具体工作人员,承担相关信息的采集、分解、整理、录入、校对以及加载上网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综合处负责全局信息化技术管理和运作,负责制定局年度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局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事项,加强对各职能处室信息化工作的承办和督查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关经费、设备和月度信息工作通报;人教处负责将各处室月度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列入月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网上信息栏目的分解
“杭州价格网”目前共有大小信息栏目五十个,今后将视工作情况适时增减。所有栏目分解归类到各职能处室,各职能处室根据工作职责,通过网站的后台管理系统,完成相应的信息采集、录入、校对、审核和加载工作(信息栏目分解见附表)。
三、网上信息发布
1、各职能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增添上网信息,更新信息数据,以增强信息时效,加快信息周转,提高网站质量。
2、各职能处室要对采集的信息,认真录入、整理、校对和审核,信息发布实行处长负责制,处室负责人要严把确认关,认真审核加载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确认上网,对外发布。
3、涉密信息严禁上网。非涉密信息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都应上网发布。各处室对涉密信息难以把握时,以局办公室意见为准。月度通报中的各职能处室的“应上网文件数”由局办公室和综合处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确定。
4、各职能处室要确定专人维护本局公务信箱(hzwj@zjpi.net和wjj@hz.gov.cn),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电子邮件。
5、综合处要根据各处室更新的上网信息,定时上传数据。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