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府发[2003]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二、发展思路、目标和步骤
三、主要行业和县区重点发展方向
四、政策与措施
前言
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决定我市在区域分工格局中的命运和战略地位的关键时期。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增强首府城市的综合功能,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实力,是我市推进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提高我市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市在广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近一年来,国家多次就服务业发展问题做出部署, 2002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国家计委就服务业发展工作召开了多次会议,并进行了有关部署,指出制定服务业规划的必要性。
发展服务业,规划先行。在国家计委产业所的配合下,我们编制了本规划。规划期总体确定在2002~2010年间,但总体目标设计和发展步骤超过这个期限。该规划从我市服务业发展现状与面临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了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对服务业总体和各行业发展趋势把握的基础上,提出了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实施方针以及总体目标。为落实指导思想,贯彻发展方针,实现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与实施步骤,以及行业重点与核心项目,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1、南宁市服务业相对发达,是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城市。 2002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56.83%,是典型的服务业占主导的城市。人均服务业增加值6833.22元,是人均工业增加值的两倍多,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5倍。表明我市服务业相对发达。
2、服务经济总量持续上升,在GDP中的比重增长较快,服务业增速快于经济增速。我市服务业增加值2002年比1990年增加了10.19倍,而同期GDP只增加了6.23倍,第一产业只增加了3.58倍,第二产业只增加了4.13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36.7%上升到2002年的56.83%,12年上升了20.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约1.7个百分点。从服务业增速看,1990~2002年期间,服务业年均增长16.9%,高于GDP年均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1979年~2002年的23年间,服务业平均增长速度高于第一产业平均增长速度6.88个百分点,而且高于第二产业平均增长速度2.34个百分点,高于GDP平均增长速度2.26个百分点。
3、服务业增加值占广西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不断上升。我市服务业在全区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的比重稳步提高。1990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为18.09亿元,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11.67 %,到2002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增加到202.35亿元,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相应提高到20.32%,12年间提高了8.65个百分点。
4、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大幅提高。2002年,服务业拉动全市经济增长6.62 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32%,比1995年提高了16.02个百分点,比1990年提高了28.02个百分点,比1978年提高了57.28个百分点。1990~2002年间全市GDP年均增长13.46%,服务业贡献了7.37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75%,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贡献率之和。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国民经济增长成果中,约有56.8%是由服务业提供的。可以说,服务业的发展对我市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服务业为扩大就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到2002年末,我市服务业从业人员已达到58.27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3.15倍,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4.81%,比1978年上升了18.44个百分点。从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看,批发零售与餐饮业是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1980年以来,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新增就业人员22.96万人,占同期服务业新增就业总量的51.42%。2002年服务业就业总量中,批发零售及餐饮业占44.31%,是我市服务业各行业中就业容量最大、就业增长较为迅速的行业。其次是社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邮电业,这两个行业新增就业量占全市1980~2002年新增就业总量的14.19%。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与餐饮、社会服务、金融保险、教育等行业已成为我市的支柱服务业,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行业。从行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看,2002年,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为15 .54%,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10.44%,社会服务业为7.32%,金融、保险业为7.05%,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业为6.07%。按支柱产业占GDP比重5%以上的衡量标准,这些行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和服务业的主导领域。
7、房地产业增速明显,成为我市服务业新的增长点。1990~2002年间,房地产业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0.55%,是服务业中仅次于社会服务业的高速增长行业。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建设,拉动了经济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大,但服务经济不发达。2002年,我市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仅次于北京、海口和乌鲁木齐,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排第四位,属于服务业大比重城市。但从人均服务业增加值看,我市几乎不及所有东部省会城市,不到北京的1/2、海口的1/3,约为西北边陲城市乌鲁木齐的一半。在西南地区,我市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不及近邻昆明和成都。在中国整体服务经济还欠发达的情况下,我市服务业在相关城市的比较中仍呈现弱势,说明我市服务经济仍然不发达。
2、服务业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突出,影响服务业进一步成长壮大。从各省会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看,2002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广西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0.32%,在西部省会城市中仅高于呼和浩特,服务业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突出。目前,我市主要承担全区的政治服务职能、教育职能和商贸职能,而其他职能还不强,与首府城市地位还不相适应。
3、服务业整体增速呈现减缓趋势,且下降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2年,我市服务业增长速度为11.99%,比“九五”时期的平均增长速度下降了3.04个百分点,比“八五”时期的平均增长速度下降了7.64个百分点。 我市“九五”时期服务业增长速度比“八五”时期放慢了4.6个百分点,而全国“九五”时期的服务业增长速度比“八五”时期只下降了1.9 百分点,增长速度下降幅度高于全国水平。从服务业行业情况看,商贸、教育、社会服务业等支柱服务业的增速减缓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