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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延长S303线綦江县三江公铁立交大桥试收费年限的批复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同意
延长S303线綦江县三江公铁立交大桥试收费年限的批复


綦江县交通局、物价局:
  你们联合上报的《关于三江公铁立交大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三江大桥收费站)延长试收费期的请示》(綦价发[2003]9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2001年7月重庆市物价局、市交通委员会以渝价[2001[544号文批准綦江县三江公铁立交大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试收费期从2001年8月15日至2003年8月14日。现由于桥梁调整概算,业主无法及时完成和提供竣工资料,正式收费审批手续不能如期按程序完善,而目前试收费期已结束。因此,经研究我们同意延长S303线綦江县三江公铁立交大桥试收费时间,即从文到之日起至2004年4月30日。
  二、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人员等有关事宜仍按渝价[2001]54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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