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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
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发[2003]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三年十一月五日

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


  经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南宁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单位。根据《南宁市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技部《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南宁市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本市特色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实行政府组织、企业投入、中介参与的组织方式,采取有力措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技术集成、联合推动,把“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以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为载体,推进南宁市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增强南宁市的整体竞争能力,应对入世挑战,促进南宁市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宁市开展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实施全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林国强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郑军健副市长、陈刚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傅隆政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科技局古培康副局长、王永超副局长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云清副局长担任,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4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综合组
  组长:周学军(市科技局助理调研员)、苏骏(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
  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等。
  职责:负责内、外联络,活动安排;有关文秘、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及其它相关事宜;对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
  2、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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