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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部分省管领导班子副职干部的通知

  3、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分管行政)1人;
  4、吉林师范大学副校长(分管行政)1人;
  5、长春大学副校长(分管行政)1人;
  6、北华大学副校长(分管科研)1人;
  7、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1人;
  8、长春工程学院副院长(分管行政)1人;
  9、白城师范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1人;
  10、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分管行政)1人。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这次公开选拔的省管领导班子副职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党外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报考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省统计局副局长、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不超过42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吉林省委副书记不超过35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干部且2000年底前任职。具有相关博士学位或报考高校分管教学和科研副职,特别优秀的,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3、报考省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高校副职岗位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双学士学位,其中报考高校分管教学和科研副职的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4、具有担当报考领导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报考其中专业性较强职位的,应学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或者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阅历和经验。每个职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科技类(光电子、计算机等)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具有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具有电子信息工程、电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和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信息化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
  省卫生厅副厅长:具有中医药专业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中医药业务知识。
  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了解环境保护工作业务。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熟悉党的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和媒体经营的经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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