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市容环卫设施建设,兴建龙湖沟引韩冲污工程,加快雷打石、水鸡岭垃圾填埋场建设步伐。强化环境卫生“三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启动水上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建筑工程余泥渣土处置管理,做好集贸市场内外、城市出入口路段卫生保洁,进一步落实居民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清除卫生死角,防止二次污染,切实改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区的卫生状况。加强绿化管养,提升绿化档次,美化、绿化市容市貌,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
(四)依法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对城市乱丢、乱吐、乱贴等污染环境的不良陋习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关心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五)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实施通畅工程。进一步做好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整治机动车污染,巩固中心城区机动车禁鸣成果。加强道路交通工具、车辆保管场的卫生管理,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六)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组织开展群众性除四害活动,推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断疾病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病媒传染病的发生。深入开展“卫生进村居,健康在家园”活动,积极推进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村(镇)活动,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四、工作安排
优化清洁卫生环境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既要常抓不懈,又要集中整治。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宣传教育阶段(2003年10月~12月)。按照全市全面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动员大会的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落实行动措施,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并于11月12日前报送市优化清洁卫生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的思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全面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心协力,努力把汕头建设成干净卫生、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美好家园。
(二)查找问题,落实整改阶段(2004年1月~9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优化清洁卫生环境工作的任务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各类制约清洁卫生环境建设的“瓶颈”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从根本上进行整治,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各区、各单位要经常组织卫生检查监督,切实完善和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要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推动优化清洁卫生环境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评议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04年10月~12月)。各部门、各单位对开展优化清洁卫生环境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优化清洁卫生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接受市的全面检查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