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胸腺肽注射液价格的通知
(闽价[2003]服485号 2003年11月3日)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胸腺肽药品价格的请示报告》(力菲药字(2003)第008号)收悉。你公司生产的胸腺肽注射液(2ml∶5mg)属《医保目录》乙类药品。根据《
国家计委印发药品政府定价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暂核定你公司生产的胸腺肽注射液(每盒2ml∶5mg*10支)最高零售价为41.99元,国家公布最高零售价格后按国家公布的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