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开展2003年
“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冀建法[2003]535号 2003年11月13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有关市执法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每年一次的法制宣传日。为组织开展好今年全省建设系统“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2003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
2003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维权的观念。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投资拉动、发展民营经济、国企改革、扩大开放和推进城镇化主体战略等重点工作,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建设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为期一个月),重点安排好“12.4”所在周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主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扩大规模和声势,充分发挥“12.4”法制宣传日的重要载体作用,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效果,使其成为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培养法律意识的有效载体,成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和树立建设领域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二)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
宪法,树立
宪法权威;集中学习宣传《
行政许可法》,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宣传《
城市规划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