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献血专项经费审计的通知
(津卫审[2003]第548号 2003年11月4日)
各区、县卫生局:
根据张愈局长今年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加强献血资金的管理工作。无偿献血工作需要必要的资金,用于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宣传活动,用于凭证献血返还。为避免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今年要出台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账户,加强财务审计。做到献血资金合理使用,账目清楚,管理规范”的指示精神,按照2003年市卫生局审计工作要点的安排,检查天津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关于加强献血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津卫献[2002]440号)文件的落实情况,今年四季度将开展全市献血经费的专项审计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期限:自各区、县献血办公室成立始至2003年6月底;
二、审计范围:献血返还基金、献血补偿金、用血互助金;
三、审计内容:献血专项经费的管理情况;各年度献血返还基金、献血补偿金、用血互助金收入、支出情况;各项收支是否按《关于加强献血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津卫献[2002]440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使用,有无违反规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