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通知
(豫建建[2003]95号)
各省辖市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01]50号文)及《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和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03]60号)文件规定,建设厅于2003年对全省各级各类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业务考核。现将考核合格的全省各级各类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通知。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单
1、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
3、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站
4、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5、登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6、新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7、中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8、荥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9、巩义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0、新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11、郑州市上街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2、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3、安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4、汤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5、内黄县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16、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7、林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8、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9、长恒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获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1、延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2、新乡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3、卫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4、辉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5、原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6、封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