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宁党办[2003]48号)
各市、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口扶贫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已于2003年10月9日在银川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和高度评价了闽宁对口扶贫协作7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为了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现将《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口扶贫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纪要
2003年10月9日,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口扶贫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在宁夏银川市举行。福建省委副书记黄瑞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先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马启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丰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马文学,自治区党委常委、国资委主任马锡广,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王正伟,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顺桃,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东东,自治区党委常委、宁夏军区政委杨锦岭,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傅思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有为,自治区副主席刘仲、赵廷杰、郑小明、刘慧,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瑞文,自治区主席助理郝林海及两省区有关部门、对口市县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全面回顾了闽宁对口帮扶以来,特别是第六次联席会议以来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两省区的对口扶贫协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在全国上下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历史时期,闽宁两省区召开对口扶贫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总结经验,增进友谊,探索机制,共谋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进一步推进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深入发展的有力举措。中央确定福建省对口帮扶宁夏回族自治区,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省的高度信任。两省区七年来对口扶贫协作的成功实践,有力地证明这一决策是英明正确的。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第六次联席会议以来,在两省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两省区及对口帮扶市县、部门间签订的所有“纪要”和“协议”都得到了较好地落实。福建省对口帮扶市(区)无偿援助宁夏贫困地区实施的“基本农田建设”、“种草养畜工程”、“菌草技术扶贫工程”、“万名失学儿童救助工程”、“万名劳务培训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科技文化中心”等项目均已实施,有的已完成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还实施了一些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去年以来,又有3家福建较大企业在宁夏投资置业,促进了宁夏经济的发展。两省区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协作交流也取得了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