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进一步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切实搞好我市自查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政府和国务院联合检查组对我市检查验收的准备,现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
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国、全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
明电[2003]7号)为依据,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优化土地执法环境为重点,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搞好我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迎接国务院联合检查组和省政府检查验收,确保全市治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
通过这次治理整顿,使全市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和落实;使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市检查验收标准和扣分依据
市检查验收按照百分制标准进行。91分以上为达标,81至90分为基本达标;凡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满分15分)。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治理整顿工作列入了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市)区长挂帅的领导机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它领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参与(2分)。根据上级要求,对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清查整顿(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