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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部分房产测绘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部分房产测绘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3]573号)


市房管局:
  你局《关于申请房产测绘全野外数据采集及成图、平图控制测量及测绘成果利用费的函》(津房计[2003]308号)收悉。为规范测绘产品收费行为,保护测绘产品生产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同意你局所属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测量队接受用户委托,提供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和全野外数据采集绘制分幅图、地籍图等项测绘服务及测绘成果时收取房产测绘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产测绘产品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必须坚持用户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合理收取费用。
  二、房产测绘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定为:
  (一)房产全野外数据采集及成图、平面控制测量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房产测绘成果利用收费标准:
  1、单独编绘房产平面图按每一幅图(A2幅面)200元收取,半幅图(A3幅面)按100元收取,超过半幅图的按一幅图收费。
  2、查阅分层分户图形数据及其面积测算资料,个人每次5元,单位每次40元。
  3、额外晒兰房产平面图。每一幅图(A2幅面)50元,半幅图(A3幅面)25元,超过半幅图的按一幅图收费。
  4、额外提供房产平面图及其测绘数据按每幢楼每份1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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