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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合肥市农村特大洪涝灾害及风雹灾害救灾工作预案》的通知

  突发性大灾可在报告直接上级部门的同时越级上报。
  四、预案启动的条件和方式
  (一)预案启动条件:根据不同种类灾害的特点,凡一次性洪涝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可启动预案:1、有5000亩以上的圩口破圩;2、有小(一)型以上水库溃破3、农作物绝收面积30万亩以上;4、倒塌房屋3000间(主房)以上;5、因灾死亡5人以上;6、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以上的。凡一次性风雹灾(含龙卷风)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1、倒塌房屋3000间(主房)以上;2、因灾死亡5人以上;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市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受灾的县级政府预案也同时启动。
  (二)预案启动方式:当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达到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时,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向市长汇报,由市长在市救灾领导小组会议上宣布市救灾工作预案启动命令,随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开始紧急运转,迅速投入各项救灾工作。
  五、救灾资源的准备
  开展救灾工作可动用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及辅助资源等三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和群众组成。紧急、重大灾害由合肥军分区组织民兵及协调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灾区出现人员伤亡和疫情时,由市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并实施疫情控制措施。必要时,可由团市委组织全市青年志愿者队伍参加灾害紧急救助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二)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信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由市水务、交通、通信、无线电管理、建委、经贸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主要以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为目的,围绕灾民衣、食、住、医四个方面进行贮备和筹集,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建材、饮用水、药品及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主要由市民政、粮食、卫生、经贸、商务等部门负责筹集和储备。为切实做好灾民生活救助物资的储备工作,市民政部门要尽快建立救灾减灾中心,具备救灾应急物资和经常性社会捐助物资的储备、存放和管理等多种功能,为我市灾民紧急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坚实基础;市财政部门要设立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储备金按我市上年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一比例列入预算进行专户管理,当年核销不作结转累计市救灾工作预案启动时可以迅速启用该项资金,用于紧急采购救灾帐篷、橡皮舟、救生圈及衣被、应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救助物资,确保灾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紧急救助。市粮食部门负责救灾粮食的调运和管理,确保灾害期间市场供应。市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医疗器械、药品和疫情处理物资的储备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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