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明确投资收益权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政府调控有效的投资体制。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完善咨询评估论证、重大项目专家评议、项目公示等制度。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规范政府核准制,完善登记备案制,为民间投资提供更好的机会。
六、深化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注重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继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力市场建设,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形成。积极培育就业、培训、保障、维权相结合的劳务派遣组织,逐步推进市场化、企业化、法制化、规范化运作。规范企业用工和裁员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宏观调控和资金筹措机制,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健全再就业援助机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加强就业培训,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劳动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统筹做好社会各类人员的就业工作。
加快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坚持省级调剂、市级统筹的管理体制,建立失业保险预警制度。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为重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为核心,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机制,采取增加财政投入、依法划拨部分国有资产等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