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关于认真注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粤建三方办[2003]1号)
各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春节将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矛盾已进入高峰期。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山东、河南进行考察时强调,要对集中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有拖欠行为的企业,要责令其迅速补发;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
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和建设部与劳动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的《关于
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了依据和具体的要求。12月9日,国家六部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抓住重点,积极采用法律、经济和行政多种手段,务必抓出成效。汪光焘部长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清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对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认真排查,凡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凡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建筑业企业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用工信用情况的重要内容,记入企业劳动用工信用档案。汪光焘部长强调:元旦、春节将至,保证广大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是当前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工资。为贯彻中央领导指示和以上有关文件精神,预防和解决春节这个特定时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问题,保持行业与社会稳定,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下简称“三方会议”)尽快对本市建设系统特别是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注意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原因,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登记造册,派专人跟踪监督,掌握必要相关数据,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协调和处理。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单位必须进行批评教育,通报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如拒不执行,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个别企业和单位要密切关注并协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预防措施,严防突发群体性事件。
二、结合调查工作对企业和单位进行一次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宣传,强化用人单位经营者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行为,并对广大农民工进行遵纪守法、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教育。施工企业也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不要将工程非法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对班组(队)支付工人工资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要教育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签订有效劳动合同、运用法律法规捍卫自身权益。向农民工提供切实有效的投诉渠道和方法,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有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