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20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次;继续推进“绿色证书”教育。加强农村成人中专建设,开展新世纪青年农民的培训工作,努力把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
25.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县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按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的建设标准,建好本区域的职业教育中心。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支持农村职业学校发展,用于农村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步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26.农村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必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紧密联系农村实际,注重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必须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
27.积极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农村中小学教育内容的选择、地方课程的设置、开发和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实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要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鼓励农村学校根据农村实际和学生的需要开发学校课程。加强教科书和教辅资料等课程资源的管理和开发,为农村学校和学生提供优质的课程资源。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或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绿色证书。农村中小学校要切实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8.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课程体系。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优化课程结构,调整课程门类,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要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加大地方课程开发建设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发校本课程。要组织力量参与国家和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争取我市有更多的教材参与国家新课程实验。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公布制度,建立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家长、专家共同参与的教材选用制度。在实施新课程的地区,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教材选用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中小学用书管理、检查制度,杜绝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教材、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用书管理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29.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行“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的有效载体。各级政府要根据农村学校课程改革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示范场所、科技推广基地等多种资源,鼓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和支持农村学校积极开展各种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活动。政府有关部门和乡、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提供少量土地作为学校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场所,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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