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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发票名称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2007年6月28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福建省分公司发票名称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3]219号 2003年12月4日)


省局直接征收分局,省局票证装备分局:
  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同意该公司的寿险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也相应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但发票式样、规格、代码、使用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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