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先进个人
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大局和利益。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管理,热情服务,敬业爱岗,团结同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洁奉公。
4.业务熟练,工作扎实,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国家、省建设工程质量方面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2.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积极推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3.全面完成本年度工程质量各项管理目标且政绩突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居全省领先水平。
4.本年度未发生过失职、渎职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先进个人
1.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能准确掌握并运用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
3.作风正派,勤政高效。
三、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方针、政策,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绩显著,本地区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对各类事故及举报、投诉等处理得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本地区法制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法规健全,操作规程完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投诉、评标专家和标底等各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不断健全、完善和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功能,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
4.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界意识,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和服务水平,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声誉,得到所在地区企业和社会好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