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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知

  (四)一些地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的联合执法队和消防安全评估组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治理期间,对一些场所安装了影响疏散的铁栅栏和金属护栏经责令拆除,业主逾期不改的,联合执法队没有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对一些整改困难的火灾隐患场所,没有组织消防安全评估组进行安全评估,作出处理意见,导致火灾隐患屡经治理,面貌不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12月1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领导在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当前正值火灾多发季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汲取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已经检查发现的,特别是2003年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通报的49个重大火灾隐患中仍有33个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见附件),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务必于2004年春节前整改完毕。对一时实在难以整改的,依法该停业的停业,该查封的查封;对实施停业、查封确有困难的,要督促隐患单位做到整改措施、整改限期和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并加强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落实专人专岗死看死守,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坚决遏制类似荔浦县工贸市场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抓紧抓好当前正在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力度,组织教育、文化、卫生、监察、旅游、工商、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坚决抓好对学校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高等院校、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要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养老院和商场、市场、商住楼、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及公共娱乐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前段时间专项治理不合格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认真复查。要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的演练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完成,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普及群众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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