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组织督查验收,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按照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各地、各部门于2003年11月初对本辖区、本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进行了检查验收。重点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中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以及有关部门、系统开展专项治理自查整改、检查验收及工作总结等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尤其是历年遗留的以及今年全区消防工作会议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所、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和消防安全评估、治理辖区带有普遍性问题或具有较大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督查验收,对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的长效管理做法进行总结。通过开展检查验收活动,促进了专项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整治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截至11月底,全区消防工作会议通报的49个重大火灾隐患,有16个已经整改合格,其中南宁市通报的11个重大隐患已经整改合格7个。全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形势基本平稳,1月至11月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232起,死7人,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4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下降43%,直接财产损失持平。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一些地方对专项治理重视不足,实施治理行动慢、力度弱、措施不到位。少数地方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存在厌倦情绪,组织领导不力,工作协调不密切,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专项治理实施意见不坚决。一些地方动员部署专项治理不及时,拖延了治理时间,造成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没有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扎实,专项治理成效差。
(二)一些地方开展自查整改不主动,整治火灾隐患不彻底。一些部门、系统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工作不广泛,自查整改效果不明显。部分单位、场所的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铁栅栏和金属护栏等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少数场所对主管和监管部门的检查敷衍应付,疏散通道不畅、出口封堵锁闭等现象多有反复。特别严重的是一些影响大、就业人员多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业主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置若罔闻,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导致火灾发生,教训极为深刻。如10月19日,全区消防工作会议通报的49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之一的荔浦县工贸市场发生重大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0多万元,受灾个体工商户520家。
(三)全区纳入治理范围的人员密集场所11901个,经治理不合格的仍有1596个。主要是一些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一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疗养院等存在安装铁栅栏和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以及消防器材短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