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三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三)开放论坛
  开放论坛以“新理念促进新开放”为主题,就都市群发展与经济一体化、国际化,国际新形势与企业应对,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发展现代物流,降低商务成本与提高城市竞争力等当前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力求内容有新意、形式有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吸引力。并在有关主题论坛下,围绕浙江的特色优势和特定参会对象,适当组织互动性强、实效性好、形式多样的专业论坛和系列活动。
  (四)人才科技引进
  人才科技引进以“人才科技推动开放新发展”为主题,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人才智力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交流、合作活动。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国家有关部门。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四)协办单位:全省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国家有关商会及部分国内外城市。
  同时邀请香港、美国、日本、德国等有关国(境)外国际经济组织,作为支持或协办单位。
  五、举办时间、地点
  (一)举办时间:2004年6月8日-12日,会期5天。
  (二)举办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六、组织机构
  成立浙洽会、消博会组织委员会,作为浙洽会、消博会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浙洽会、淄博会的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
  七、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浙洽会、消博会的知名度,以此为契机宣传浙江,突出宣传全省的对外开放成就,营造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舆论氛围。省内新闻单位和媒体,特别是省级新闻单位和媒体要主动参与,针对会前、会中和会后的不同特点组织好相关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的整体策划,在更多的国内媒体和有影响的海外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组织好境内外新闻发布会,扩大浙洽会、消博会的影响力。
  八、目标要求
  各市、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浙洽会、消博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尽早做好客商邀请和招展工作,抓紧准备并集中推介一批新项目、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争取到会客商数、外商投资项目签约数和贸易成交数达到新的水平。
  九、大会经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