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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2003年度统一计算扣除呆账准备金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广州分行2003年度统一计算扣除呆账准备金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4]74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统一计提辖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请示》(民银粤发[2004]1号)。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同意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在2003年度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36,548,950.28元(详见附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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