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2003年度统一计算扣除呆账准备金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广州分行2003年度统一计算扣除呆账准备金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4]74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统一计提辖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请示》(民银粤发[2004]1号)。根据《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同意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在2003年度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36,548,950.28元(详见附表),在税前扣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