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管理码:
纳税人名称(全称):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自行进行申报纳税,提高税款征收工作效率,特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申报方式,经纳税人(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现就网上申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纳税,同意遵守本协议。
三、甲方申请网上申报,硬件、软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计算机内存64M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MB以上;
2、 Windows操作系统为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XP其中之一;
3、 具备上因特网条件。
四、网上申报的范围:网上申报仅限于网上申报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的正常申报类型,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每月的正常申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季度(月度)预缴申报。对于其他申报类型及法定申报期之外的纳税申报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
1、在法定申报期内,甲方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事宜,凡在法定申报期内向乙方发送申报信息并获得成功的,均视作按期申报。
2、当甲方对应纳税额扣款金额有异议时,有权向乙方查询,并要求乙方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如发生第四条超出网上申报范围的纳税事宜,必须上门申报。
2、因线路故障或乙方机器故障导致甲方不能使用该系统正常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手续。
3、甲方应当妥善保存数字证书和用户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作甲方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事宜,甲方承担因保密工具泄密而产生的后果。
4、甲方必须按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书面纳税申报表,报送的纸质资料必须与电子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报表和资料为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报送的纸质资料进行税基、税额的调整。
八、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以便甲方成功申报。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申报成功信息及扣款信息返回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