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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3.点击“下载企业数据”
  14.退出此界面
  15.双击“选择初始化终”
  五、纳税申报
  1.点击“纳税报表”(此刻跳出纳税报表框)
  2.进行申报表填写(注意填写完毕按“退出”——“保存”)  
  3.双击“电子申报”  
  4.进7行“报表预先审核”(此时请检查数据)  
  5.依次完成“申报数据准备”、“申报信息核对”等步骤  
  6.双击“执行电子申报”  
  7.点击“进行申报”  
  8.点击“向服务器发送业务请求”(此时请等待网络发出的请求)  
  9.等到系统回复“申报成功”即可

   附件三: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纳税申报方式的多元化、税款征收电子化,更好地服务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南京市国税局经研究决定,2004年3月起在纳税人中推行网上申报。现将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的范围
  (一)纳税人的范围
  按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电话报税为主。  
  (二)网上申报业务的范围
  此次网上申报业务的范围仅限于网上申报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的正常所属期的正常申报类型,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每月的正常申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季度(月度)预缴申报。
  对于其他申报类型(自查补报、预缴申报、查补开票、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报、逾期申报等)暂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仍需上门办理。
  二、注意事项
  1、计算机的要求
  由于增值税业务较复杂,涉及的信息量较大,对申请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要求较高。
  硬件:计算机内存64M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MB以上;
  软件:Windows操作系统为Windows98/2000/XP其中之一;
  具备上因特网条件。
  2、申报缴税方面:在法定申报期内,纳税人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事宜,凡在法定申报期内向国税局发送申报信息并获得成功的,均视作按期申报。
  3、如纳税人对应纳税额扣款金额有异议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查询,也可在“南京国税”留言咨询。
  4、纳税人如发生超出网上申报范围的纳税事宜,必须上门申报。
  5、纳税人如发生税务登记内容变化或申报项目变化的,必须上门办理变更登记或税种、税目的变更手续。
  6、纳税人如因计算机或系统故障不能正常办理申报手续的,纳税人应及时通知主管税务局,并在期限内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完成纳税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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