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规范审核评税
  1、修改完善汇缴软件。今年我省汇缴软件的完善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根据企业申报表的修订,对企业端软件做出修改,增强表内和表间的勾稽关系设定,在“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中增设两栏税收优惠选项,掌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二是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我们以数据一次采集、分项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指标体系,形成分行业24项财务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端软件的修改,在税务端软件自动生成“税收优惠情况表”和“财务指标情况表”,以同时满足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管理、审核评税、审计和反避税的数据需要。
  2、规范对税前列支项目的调整。审核评税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对税前列支项目的审核调整,根据新会计制度规定和几年来审核评税的经验,省局对纳税调整主要项目做了梳理,制定了《审核评税主要调整项目及调整依据对照表》(附件3),请各地据此对2003年度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
  3、建立健全内部台帐。审核评税建立在对企业申报资料、附报资料,以及税务机关内部资料综合评审的基础上,因此各地应建立健全内部台帐,特别是企业亏损弥补、税收优惠、税前列支、国产设备抵免等台帐的建立,此外因税法与会计规定不同而导致的时间性差异项目,如筹办费、非货币投资收益、非货币捐赠等,也应建立相关台帐,以备后续年度的审核评税。
  四、强化对亏损企业和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审核力度
  我省外商投资企业亏损面较高,已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今年各地要对亏损企业(连续亏损2年以上)和近2个年度内盈亏变化较大的企业重点审核,严格确认亏损额,深入了解剖析亏损原因,强化管理。此外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要通过汇缴、审核评税以及后续管理,掌握企业运营情况、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等,防止企业套取税收优惠。
  五、做好数据汇总和总结上报工作
  请各地在4月30日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结束后进行第一次数据汇总并对数据进行备份,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数据汇总,6月30日前将两次汇总的数据随同汇缴报告及有关报表一并上报省局。汇缴报告请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规定的内容上报。上述工作已列入省局千分制考核,请各地切实做好数据汇总和总结上报工作,确保全省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缴高质量完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