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落实
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责任制的通知
(冀建办[2004]50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项民心工程暨责任制一览表》的通知(冀办发[2004]7号)中涉及省建设厅的主要工作有6项,全部为主要承办单位。经研究,现将责任制一览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落实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抓好十项民心工程的重要意义。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上把握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着力点,各项责任目标要抓实、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要分年度制定落实目标。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牵头处室要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科学规划,分行业制定年度落实目标,4月15日前将分解责任目标下达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
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主管厅领导要亲自挂帅,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协办处室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项落实措施要于法有据,确保按时完成。
四、按照省政府每季度调度一次,半年向省委常委汇报一次的要求,各项工作要向深里做,向实里做,在机关季度工作调度会上,牵头承办处室要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