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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单位关于加强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1、绿化、公安、贸易、城建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责任分工,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2、无责任单位的地段由区政府负责界定责任,并由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绿化、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按分工做好环境卫生、绿化、容貌秩序的管理工作。
  二、临街特定经营户的前置管理
  按市工商局《关于明确鲜花水果经营场地面积标准及设立程序的通知》(杭工商注[2003]17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门前三包”管理单位要努力创新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积极开展“门前三包”执法管理IC卡的试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管理,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将“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城市管理目标和城市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考核范围。
  (二)建立管理单位月报告制。“门前三包”管理单位应落实专职管理人员,搞好日常检查,做好日常检查的情况记录,于每月25日前对辖区内“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城区政府和市、区级市容管理部门反馈。月报表重点反映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对违章责任单位的抄告及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情况,以及对被委托保洁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建议。
  (三)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与“洁美杯”竞赛、达标示范路评选活动相结合。市、区市容监管部门要以创建“门前三包”达标示范路和“洁美杯”竞赛活动为抓手,以“清洁杭州,美化天堂”为目标,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并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所在区政府、管理单位,并提出限期整改建议。整改情况纳入“洁美杯”竞赛、“门前三包”达标示范活动和“三化”及街景市貌长效管理的考核内容。
  (四)责任单位在申报区级“文明单位”等称号时,应征求“门前三包”管理单位的意见,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五)加强对无责任单位地段的卫生保洁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其经费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保障,并核拨给“门前三包”管理单位。“门前三包”管理单位应通过市场招标等形式,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日常清扫保洁,确保无责任单位地段的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六)加强宣传。“门前三包”管理单位要通过有效的教育形式,对本辖区的单位、店家、经营户等进行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纳入考核内容。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加大监督力度。在《杭州日报》设立曝光台,对严重违反《办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屡教不改的责任单位予以曝光。要营造“以遵纪为荣、以违纪为辱”的社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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