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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具体措施

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提高
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具体措施
(冀劳社[2004]2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了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的要求,努力实现劳动保障工作新跨越,现将《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四年四月九日

  附:

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提高

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具体措施

  1、对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时间由原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2、凡在我省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外籍投资者及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企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其原来办理有效期1年的《外国人就业证》延长为2至5年。
  3、对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4、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登记、备案、补办就业手续,随到随办。用人单位和外出务工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协助外出务工人员处理好伤、残、亡、劳务劳资纠纷,并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
  5、建立便于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务工人员及社会其它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前训练专用热线,并向社会公布。
  6、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或招聘人员,持有效证件给予即时办理登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委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对单位委托的可上门服务。免费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7、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1次职业培训、3次职业介绍和1次职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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