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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4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天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4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津劳办[2004]101号 2004年4月7日)


局机关各处室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局2004年度调研工作,经局领导批准,现将我局2004年度12个重点调研课题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研工作的重点
  今年我局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要求进行,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工作,推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调研工作要在情况掌握清楚、问题分析透彻、采取对策准确的基础上,重点抓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就业工作方面,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建立劳动就业制度、市场就业机制和完善体系方向方面进行调研。二是在社会保险方面,要紧密围绕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进行调研。三是在收入分配方面,要把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分配关系,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收入作为研究重点,积极探索我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提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四是在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上提出更加有效的措施。五是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整合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形成职业技能开发体系提出规划和措施。
  二、工作进度安排
  承担重点调研课题任务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收集资料,研究确定调研提纲(包括调研内容、重点、企业和时间安排)。2004年5月底召开重点调研课题中期推动会,听取课题进度,研究协调调研工作遇到的问题,提出加快调研步伐的具体措施。局领导担任负责人的课题,由协办处室负责人提出研究意见,其他重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研究意见。2004年7月底前完成各项重点调研课题。第四季度分专题组织调研成果评估,年底前表彰优秀调研成果。并做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加快调研成果转化工作
  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握主动性,增强预见性,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为此,必须要克服调研和实际工作脱节,以及因工作忙忽视调研工作的认识。今后要以调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来评价调研成效,以是否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和推动各项工作作为评价调研成果价值的检验标准。为保证这一措施的落实,今年将研究建立调研成果转化的督促、考核机制。凡是已经通过审核被确定为可供决策的调研报告,要及时地发送有关部门参阅和应用,并听取调研成果的应用情况,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尽快消化应用;同时对调研成果的转化情况实施追踪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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