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防疫工作机制。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责,直接指挥、协调、督查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动物防疫长效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级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完备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保证疫情发生后,能够快速、果断、彻底地扑灭,减少因疫情升级和疫区封锁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责任制要求,各级政府要突出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为重点,全面部署,统一组织,及时落实疫苗等配套经费,积极推行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包乡镇、乡镇干部分片包村的层层责任制。各级农牧部门要组织兽医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及时领购疫苗、耳标,并按要求运输储存,严格按技术规程实施免疫注苗。
三、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防治工作方针不动摇,处置原则不动摇,落实防治措施不动摇,防疫工作责任制不动摇。一是继续抓好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加强疫情监控,按照政企、技企接对帮扶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掌握疫点周围及规模饲养场、种禽场情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理。继续加强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防止疫病对人的传染。二是继续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逐步扩大免疫范围,做好常规免疫。三是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家禽业的恢复和发展,千方百计扩大成鸡销售,拉动家禽业的全面复苏和振兴。
四、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的各项工作措施
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群防群控,全面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宣传贯彻《
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动物防疫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疫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工作,着力解决广大养殖户“重养轻防、重治轻防”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养殖协会的作用,带动和引导群众主动防疫、自觉防疫,努力夯实动物防疫工作的群众基础。二是全面完成春季强制免疫任务。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快防疫进度,狠抓免疫密度,保证免疫质量。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有存栏家畜,必须全部实行强制免疫。对于集中免疫不宜注苗及补栏家畜,要及时补免。要积极推行免疫标识制度,以村和养殖场为单位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实行一畜一标一证,切实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消除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加快完成春季口蹄疫强制免疫任务,同时,要认真做好猪瘟、鸡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等疫病免疫,减少动物疫病发生。三是严格疫情报告制度,规范疫情处理。疫情报告是正确、及时处理疫情和采取疫病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疫情一旦发生,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省防指办,同时报市防指办。继续坚持疫情报告行政首长签字上报制度,凡上报的疫情都要由所在地政府负责人签字确认。疫情一旦确认,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务必做到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强制检疫,强制封锁,确保发生的疫情不扩散,不蔓延。四是强化检疫和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推行动物报检制度,加大检疫和检疫监督力度,加强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杜绝疫病的传入和传出。突出抓好屠宰检疫,做好定点屠宰工作,确保市民吃上“安全肉”。五是进一步加大防疫经费的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动物防疫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储备金制度,确保突发重大疫情处理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区要把防疫经费足额列入预算,保障防疫需要,切实做好五号病防治物资储备,增加疫情监测经费,扩大疫情监测的频率和范围。六是科学规划,培育主导产业。大力抓好养殖小区建设,着力推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改变传统的饲养模式,实现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努力提高基层动物防疫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