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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畜牧水产局关于2004年合肥市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畜牧水产局
关于2004年合肥市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政[2004]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畜牧水产局《关于2004年合肥市动物防疫工作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四月八日

关于2004年合肥市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2004年合肥市动物防疫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安徽省实施〈动物防疫法〉条例》,《安徽省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工作方针,围绕“完善、规范、提高”的总体目标,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为重点,全面落实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疫措施,着力把我市动物防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总的要求,五号病免疫密度达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要求种禽场、规模养禽场以及周围3公里免疫密度达100%,散养殖户达70%;鸡新城疫免疫率达96%以上;猪瘟免疫率达99%以上。免疫档案建档率和免疫标识挂标率100%,产地检疫以乡为单位达100%,规模养殖场(户)、种畜禽场,产地检疫率达100%,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达100%,保证“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灾”阶段性目标实现,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我市作为畜牧业大市,畜禽产品主要依靠外销,对国内国际市场依赖性很强,一旦发生重大疫情,畜禽产品被封堵,不仅影响到我市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对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影响。随着我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畜禽饲养总量快速增长和我国从今年5月份开始的疫情公布制度的实施,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公益性事业来抓,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城乡一体,整体推进,建立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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